申请“商转公”条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其所购自住住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即“商转公”贷款。
申请时除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贷款记录;
(2)“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办理“商转公”贷款需经中心审批同意,且原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方可办理;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5)“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或商贷的产权共有人;
(6)“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商转公”贷款方式:
“商转公”贷款只能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即已经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通过后,职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办理担保手续,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担保初审→还清商贷→办妥担保→发放贷款→按期还款
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公积金储存卡;
(3)契税完税单原件;
(4)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5)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原件或由贷款经办银行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6)婚姻关系证明:
①购房人已婚的,市区、武进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籍证明;金坛、溧阳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供结婚证);
②购房人未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③购房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
④购房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能够证明与死者婚姻关系的材料;
(7)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编辑者: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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